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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活動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3-04-22 | 點閱數: 792
一.依據 教育部(九○)國字第九○○八○九八○號函以及「臺南市成功國民中學教科書選用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會議時程 5 月 16 日 7:45-8:30 於會議室舉辦教科書說明會 5 月 17 日 9:00-12:00 進行靜態樣書審查[為求評選之公平性,各教科書出版社業者及相關人士暫停到校服務] 5 月 20 日-24 日召開各領域選書會議 5 月 27 日召開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決選會議[決選版本將公告於網站]  
人事,會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3-01-24 | 點閱數: 827
新增修正重點節錄如下: 一、教師公餘進修者,不得於上班時間申請任何假別前往進修。 (第 6 點第 3 項) 二、教師以育嬰或侍親等非屬進修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而從事進修研究者,視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並應辦理回職復薪;惟教師原經奉准進修,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得准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回職復薪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第 6 點第 4 項) 三、教師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因提前取得學位,仍應以學期為單位申請回職復薪。 (第 8 點第 5 款)
人事,會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3-01-24 | 點閱數: 770
  新增修正重點節錄如下: 一、教師公餘進修者,不得於上班時間申請任何假別前往進修。 (第 6 點第 3 項) 二、教師以育嬰或侍親等非屬進修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而從事進修研究者,視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並應辦理回職復薪;惟教師原經奉准進修,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得准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回職復薪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第 6 點第 4 項) 三、教師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因提前取得學位,仍應以學期為單位申請回職復薪。 (第 8 點第 5 款)  
人事,會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3-01-24 | 點閱數: 72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2.01.22 南市教中(二)字第 1020028200 號函辦理。   二、基於本市 101 年度業已儲訓國中候用主任 40 人、國小候用主任 60 人,爰 102 年度不辦理本市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 三、為銜接 101 年度經由推薦甄選方式錄取之候用主任,於原推薦學校服務至少 2 年後,因遷調所遺之行政職務,爾後本市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原則上每 2 年辦理一次,如有特殊需求時再依情況辦理。 
人事,會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2-12-20 | 點閱數: 737
  一、 本府政風處每月份皆出刊「樂活人生電子報」,各專欄分類包括:本府各局處首長專訪、南風陽光、廉政案例宣導、政風處舉辦之活動。   二、本期專訪人物: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鄭局長邦鎮、南風陽光:東山 175 咖啡公路、廉政案例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案例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例。   三、相關連結請至本局政風室公告( 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089&ctNode=361&mp=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