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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考試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3-05-06 | 點閱數: 1042
畢業學校 畢業班級 畢業座號 性別 國文 數學 畢業學校 畢業班級 畢業座號 性別 國文 數學 海佃 11 4 男 58 ...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會計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3-04-26 | 點閱數: 710
一、有關報名方式已以 e-mail 傳送至公務信箱或請參閱教育局公告編號第 34982 號。 二、請點取申請書、補充說明下載。
會議活動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3-04-22 | 點閱數: 781
一.依據 教育部(九○)國字第九○○八○九八○號函以及「臺南市成功國民中學教科書選用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會議時程 5 月 16 日 7:45-8:30 於會議室舉辦教科書說明會 5 月 17 日 9:00-12:00 進行靜態樣書審查[為求評選之公平性,各教科書出版社業者及相關人士暫停到校服務] 5 月 20 日-24 日召開各領域選書會議 5 月 27 日召開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決選會議[決選版本將公告於網站]  
人事,會計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3-01-24 | 點閱數: 815
新增修正重點節錄如下: 一、教師公餘進修者,不得於上班時間申請任何假別前往進修。 (第 6 點第 3 項) 二、教師以育嬰或侍親等非屬進修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而從事進修研究者,視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並應辦理回職復薪;惟教師原經奉准進修,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得准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回職復薪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第 6 點第 4 項) 三、教師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因提前取得學位,仍應以學期為單位申請回職復薪。 (第 8 點第 5 款)
人事,會計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3-01-24 | 點閱數: 762
  新增修正重點節錄如下: 一、教師公餘進修者,不得於上班時間申請任何假別前往進修。 (第 6 點第 3 項) 二、教師以育嬰或侍親等非屬進修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而從事進修研究者,視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並應辦理回職復薪;惟教師原經奉准進修,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得准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回職復薪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第 6 點第 4 項) 三、教師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因提前取得學位,仍應以學期為單位申請回職復薪。 (第 8 點第 5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