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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51 條、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 17 條、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第 2 條與第 7 條規定,以及 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資賦優異類中央分團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4 年 8 月 17 日(星期日) 10:00–17:00 。
(二)辦理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阿基米德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85 號 B1 )。
(三)參加對象:本活動開放全國各級學校科展及獨立研究教學有興趣之教師及學生透過線上直播方式參與,觀摩學生傑出研究發表與專家學者指導回饋歷程。
(四)報名方式:
1、報名對象:限額開放實...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