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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香如 - 會計室 | 2025-05-12 | 點閱數: 34

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辦理各項審查、訪視、評鑑、評審、鑑定安置費等費用支給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辦理各項審查與訪視及評鑑等費用支給要點」,自即日生效,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