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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5-02-25 | 點閱數: 81

公告期間: 2/21~2/27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 280 薪點(37,800 元)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 年 5 月 18 日或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前一日止。 ※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約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點: 本校

須具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教育部認可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不得任職之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良好、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4.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或涉犯相關案件尚在調查階段者。 
  5.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文書處理業務。 
  2.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全校性會議議事等業務。 
  3.辦理全校財產管理業務。 
  4.印信典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務必附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報名方式:

  1.報名採線上方式,意者請至市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立成功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 114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前踐行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及函復。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甄試成績未達 75 分不予錄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採網路公告。
  3.甄試時間暫定 114 年 3 月 4 日(二)上午 10 時整,甄試地點為本校;參加人員請於當日 9 點 30 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不得參加 甄試,甄試時間如有異動將再另行通知。
  4.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網站及本校網站,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6.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繳交 勞動部所認可之醫療機構一般體格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