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2 年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創新提案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市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員工對於市政發展提出創新思維或興革建議,特訂定本計畫。 三、創新提案由員工經各機關學校提送主管機關,各機關學校應對所屬員工之創新提案進行審查,除有本計畫不受理之情形外,應於期限內擇優函送主管單位彙辦。 四、若有創新提案,請參照提案表格式,於本 112 年 11 月 20 日前送人事室彙辦。
因材網 布可星球 PaGamO hami書城 台南市立圖書館 變更OpenID密碼 啟用教育部微軟帳號 啟用教育部google帳號 多元學習表現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