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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林岱瑩 - 輔導室 | 2023-09-08 | 點閱數: 123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2 年 9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21516736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 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2 年 10 月 16 日止。

 

三、申請對象:凡就讀嘉義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嘉義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

 

四、旨揭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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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嘉義市就學減免.pdf.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