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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2-06-06 | 點閱數: 54

轉知 市府 111 學年度特約托育機構名單 1 份,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5 月 26 日府人給字第 1110426230 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至市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Detail.aspx?id={26e50ba4cb89462884ab1229aa903656x4683}&nsub=L0A400&previous=0&next=0 )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