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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2-03-31 | 點閱數: 124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194883 號辦理。

二、近來發生政府機關公務員因公車私用、詐領加班費等案獲取不當利益,遭法院判處罰金或刑期,為強化公務員守法意識,爰加強辦理宣導,避免同仁因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