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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1-08-05 | 點閱數: 466


選務工作事項之「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1、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2、投票日前一日(即 110 年 12 月 17 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4節代課鐘點費。
(2)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3、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當天教師無課務,且已領有工作津貼,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 1 天,並於投票日後 1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