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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1-07-13 | 點閱數: 24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處,調用1(預計11081日起至111731日止)

四、工作地點: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號)

五、工作項目: 112年全國運動會相關業務。

五、調用人數: 2位。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0722(星期四)1730分前逕以電子檔(EXCEL檔及PDF)郵寄至承辦人蔡汶靜wenching@mail.tainan.gov.tw,本處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110學年度臺南市體育處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