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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偉 - 輔導室 | 2020-11-13 | 點閱數: 361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09年 11月 0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1381339 號函核定辦理之。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0114(星期四)120(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11022728(星期六、日)

()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線上報名110111(星期一)120(星期三)止,初選現場送件110114(星期四)120(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初選日期為110227(星期六)

()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0114(星期四)120(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110227(星期六)

()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038(星期一)312(星期五)止,鑑定日期為110418(星期日)

()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1038(星期一)312(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110417(星期六)

()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10412(星期一)415(星期四)止,鑑定日期為522(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1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文件下載」區之「110 學年度各類資優鑑定安置計畫」下載(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23&mp=20&idPath=416_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