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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6-03-03 | 點閱數: 829

明:

一、依據國臺灣教育105226日科字第10502000960理。

二、培育具力之青少年,期透計畫養國跨域人才,以奠定中生探究

    作能力,專業忱之大教授、高中校、教師組專業共同定本

    計畫

三、本案培育計畫採線名系名日期105321日至41日,格及請詳

    參「青少年跨域整合人才培育計畫」活關訊站:http://www.ntsec.gov.tw/105

    41日前填妥名及上完成相請資料。

四、本培育計畫關問題於上班時間電業務實驗組陳小姐、柯淑美小姐,

    話(02)6610-12341417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