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9 月 7 日部銓三字第 1064256367 號函辦理。
二、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職代注意事項)規定,係為因應機關因特定事由造成人力短缺,為遂行
機關業務並避免影響考試用人而訂定。又考量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人員,如暫離工作崗位期間長達 1 個月以
上,倘由現職人員代理其所遺業務,恐增加現職人員工作而難以負荷,為利機關業務推行,爰規範現職人員有請假
等非出缺事由達 1 個月以上,且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之情形時,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後,得依
職代注意事項第 5 點第 2 款規定約聘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三、鑑於各機關薦... 觀看完整文章
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教職員除教育行政及學術之基本職責外,還具有引導社會風氣之功能,故於社會互動上更應恪守適當原則,避免社會觀感不佳之倫理偏差行為。
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師倫理規範 暨校 園誠信管理手冊,茲將其重要宣導內容摘述如下:
一、受贈財物規範:
(一)原則:對於與自身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餽贈之財物,應予拒絕。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新臺幣五百元以下之財物;或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 新臺幣三千元;但...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8 條規定:「(第 1 項)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
,……(第 3 項)除初任教師外,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未滿 1 學年者,當年之休假日數依第 1 項規定按實際兼任行
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同規則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因辭聘、退休、資遣、留職停薪、不續聘、停聘、解聘、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聘年資未
銜接者,依前條第 2 項規定核給休假。但侍親、育嬰留職停薪教師復職後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者,依前條第 3 項
規定給假,次學年度續兼者,依前條第 1 項規定給假。」
... 觀看完整文章
一、多元管道宣導文稿內容: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 4 種:
1 、「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 、「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4 、「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登載文字 7 種:
1 、「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2 、「公...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6 年度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競賽日期與地點: 106 年 10 月 29 日(星期日),假新化區大新國小辦理。
三、報名期程: 106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06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請至 https://apply.tn.edu.tw 報
名。
四、旨揭計畫請參閱附檔,本校同學欲報名者,請於 9 月 30 日(星期六)中午 12 點前向教務處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