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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28 條規定略以:「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二、 115 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國小應屆畢業生(相當於 102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3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學生)。
三、 115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普通班新生入學,請期程表所列時間至本市國中小新生登記報到系統
(網址: https://newstd.tn.edu.tw/)進行線上登記及報到作業。
報到時間
甲、線上報到時間: 3 月 20 日(星期五) 9...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