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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4-10-24 | 點閱數: 47

說明:

一、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傑出校友分為:學術成就類、工商經營類、社會暨宗教服務類、藝文體育類、公共服務類、捐資興學類及其他類。敬請惠予推薦符合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所列具體事蹟之畢業校友。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 113 年 11 月 30 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

三、檢附「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各 1 份,亦可逕自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https://student3.nhu.edu.tw/Web/Pages?v=1&mid=1639&n=%E6%B3%95%E8%A6%8F

四、傑出校友經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於該校校慶典禮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