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年 12月 18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2217 號函暨臺南市大港國小新住民學習中心 108 年度業務營運計畫。
二、辦理時間: 108年 9月 19日至 11 月 7 日。
三、辦理地點:本市大港國小(北區大港街 146號)。
四、參與對象:
(一)台語課程:新住民。
(二)印尼語課程:一般民眾。
(三)越南語課程: 一般民眾。
五、報名方式:參加學員一律免學費,上課當天現場報名即可,或逕至大港國小輔導室吳主任報名,電話: 2591941分機 840,
傳真電話: 2500319。
六、檢附本案課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