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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4-05-28 | 點閱數: 30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3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相關事宜。

二、本市 113 學年度國中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複試訂於 113 年 7 月 14 日(星期日)辦理,甄選類別如下:國語文教師、英語文教師、數學教師、理化教師、健康教育教師、音樂教師、專任輔導教師。

三、機動評審委員推薦組別如下:

(一)校長/主任組:現職校長或主任,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二)專家教師組:現職國中國語文教師、英語文教師 、數學教師、理化教師、健康教育教師、音樂教師、專任輔導教師,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三)重要說明事項:

1、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 5 年以上者。

2、英語文教師之甄選複試(口試、試教),全程以英語進行。

四、未開缺之國中或國小校長、主任及專家教師,若有擔任國中教師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意願,依上述資格自由推薦 報名參加。複試機動委員不同於複試工作人員,二者需於複試當日進行不同任務,爰請切勿重複報名(或被推薦)。

五、其他配合事項:本市國中教師甄選機動委員抽籤作業訂於 113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起辦理,請被推薦人或自行報名者務必保持手機暢通,經列入機動委員時,將隨即電話通知配合出席複試評審事宜。倘未經列入機動委員者,則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