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間: 3/15~3/18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 280 薪點(36,316 元)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1 年 4 月 28 日或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前一日止。 ※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約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點: 本校
須具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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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外國國籍身分。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良好、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辦理員工薪資、兼代課鐘點費及各項津貼等費用之造冊及發放。
2.辦理學生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業務、執行各項費用減免及收費統計。
3.辦理各項經費收支事項及出納簿表之編造登記。
4.代收各項費用及扣繳互助費、公勞保、退撫基金及全民健保費、所得稅扣繳相關事項。
5.家長會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務必附自傳)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即良民證,錄取者報到時繳交)。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意者請至市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立成功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前踐行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甄試成績未達 75 分不予錄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採網路公告。
(三)預計甄試時間:111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至人事室報到,逾時報到不得參加甄試,上午 10 時甄試。地點:本校(臺南市北區大光里 1 鄰和緯路一段 2 號)。甄試方式如有異動再另行通知。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網站及本校網站。
(五)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六)錄取人員於報到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應繳交 3 個月內勞動部所認可之醫療機構一般體格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