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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楊雅秀 - 學務處 | 2023-04-14 | 點閱數: 4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29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20033162 號函辦理。
二、因水情橙燈燈號,每月用水超過 1 千度之非工業用水戶將減量供水 10%;請本市用水大戶學校,即早規劃節水 10%之因應作為,以配合自來水公司辦理稽查作業。另請學校依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調整學校用水方式及加強節水教育宣導,並配合經濟部水利署(https://www.wra.gov.tw/Default.aspx)限水措施及注意水情等事宜。
三、有關校園節水措施,請學校務必配合落實下列措施:
(一)學校校園環境打掃方式,改以拖地取代沖洗,並由學校依實際情形調整。
(二)停止使用自來水供應噴水池、澆灌及工程抑制揚塵等用水,請改採回收水(回收水來源如:雨水儲留、蔬果清洗用水、空調冷凝水、飲水機排放水及水資中心回收水等)。
(三)安裝省水水龍頭且維持每分鐘最低出水量 0.5 公升,以維持防疫及衛生用水量。
(四)因夜間減壓供水情形調整,請學校巡檢並留意抽水馬達轉動情形,並檢視校內水錶是否有異常出水量,或注意水費單是否異常增加,請立即查漏維修。
(五)暫時減量開放用水設備,請學校依實際情形評估並視水情變化調整。
(六)下班及假日期間,校園飲水機全面關閉,並將訊息轉知社區民眾共體時艱。
(七)針對用水大戶學校請配合減量用水,包含:加裝節水墊片及對於操場及花園草坪澆灌等,儘可能以回收水替代。
四、檢附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各 1 份,請學校持續落實節水宣導,加強學校師生及社區民眾共同落實節水行動,以穩定枯水期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