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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6 月 18 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14001975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影片共有 2 部:
(一)海域遊憩場域告示牌宣導影片,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wT5CLpSh8 。
(二)從「指引」到「行動」夏日親海安全再升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Ia1yUCM8BE 。
三、隨文檢送相關來函及「開放海洋」-海域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指引各 1 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4482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考量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全球氣溫偏高,若無適當防護措施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熱傷害,爰提供旨揭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以強化高溫熱傷害整備防救能力及易受傷害族群之多元關懷措施與管道。
三、請依教職員工生或所屬人員分眾需求,運用該部製作之影片、單張、圖卡等素材,以及透過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管道,宣導個人防護做法與急救步驟;另請鼓勵運用「樂活氣象 APP」掌握預警資訊,並加強脆弱族群(含嬰幼童高齡者、慢性病者、服用藥物者、戶外活動者及過重者)之防範措施,例如:檢查調溫設備(... 觀看完整文章
https://enc.moe.edu.tw/worksheet/jhs
歡迎家長與您的孩子一起填答。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2270 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同條第 2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5 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
三、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非本國籍入境旅客之宣導,已製作完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之英日韓三國語言版本宣導單,請向教職員工生宣傳周知,並請協助刊掛電視牆、佈告欄。
四、若有關...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4 年 5 月 20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140113103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民眾健康識能,落實健康行為,預防不健康體位,國健署於 113 年 12 月出版旨揭手冊,提供成人及高齡者健康體位策略、健康飲食及身體活動相關建議。
三、手冊電子檔可至國健署健康九九官網(首頁/衛教資源/成人健康體位手冊)免費下載(網址: 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826 ),或至該局健康飲食運動地圖網瀏覽使用(網址: https://p.tainan.gov.tw//XDwJn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全國學生座談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 年 6 月 1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
(二)線上直播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live/gvif-WPlNfQ ,邀請無法實體與會者,共同關心了解,以廣納各界意見。
(三)實體會議資訊:
會議地點:科技大樓 2 樓第 13 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 2 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