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資(三)字第1152701317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AI 導入數位教學示範學校」實施說明相關資料及申請表乙份。
三、計畫申請說明相關摘要如下:
(一)執行期程:115 年6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起訖時間以計畫核定為準) 。
(二)工作項目摘要如下:
1. 建立多元生成式AI 融入中小學數位教學與學習之示範模式,促進教師教學創新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提升。
2. 鼓勵有意願且具備數位學習推動基礎或對生成式AI創新應用有具體構想之高中、國中學校申請。
3. 每校至少3 位教師參與。可發展於各領域、學科的備課(教學素材、學習單設計、測驗題等),或引導學生了解AI 著作權、偏見與隱私議題等、應用生成式AI 強化學生的探究與實作能力等。
(三)執行期程規劃及參與學校須配合事項:
A. 第1 至3 個月:執行團隊共識建立、參與教師培訓。
B. 第4 至8 個月:教學實施與修正、參與教師社群並分享實施歷程文件及教案等、配合教育部與委託之計畫團隊相關會議等。
C. 第9 至12 個月:配合教育部與委託之計畫團隊之成果繳交、發表及推廣。
(四)補助經費:每校每一學期以補助20 萬元為原則。
四、請有意送件學校於 115年5月27(三)中午12時前 完成上傳計畫申請書(word檔)及計畫主持人費明細表(word檔、簽名pdf檔)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 (填報編號 23728)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張鈞鈞教師,市話:2130669分機492,網電69189。